(荔波縣)擬征地公告
文章導讀:荔領土資擬征地告[2007]1號 我縣作為中國南邊喀斯特世界天然遺產申報地之一,按照申報事情要求需在我縣玉屏鎮境內新建世界天然遺產展示園區。為使建設工程準期舉行,經縣人民當局研究決定,擬將玉屏鎮時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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荔領土資擬征地告[2007]1號
我縣作為中國南邊喀斯特世界天然遺產申報地之一,按照申報事情要求需在我縣玉屏鎮境內新建世界天然遺產展示園區。為使建設工程準期舉行,經縣人民當局研究決定,擬將玉屏鎮時來村團體地盤征為國有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擬征地塊位置及四至
擬征收地塊位于玉屏鎮時來村時來大寨背后,四至為:東抵時來村團體地盤;南抵時來大寨;西抵樟江河岸;北抵時來村團體地盤。
二、征收地塊權屬、地類及面積
擬征收地塊全部權屬玉屏鎮時來村,總面積為20.6024公頃,個中:耕地15.2946公頃;場地2.4825公頃;牧草地0.6206公頃;團體建設用地0.9176公頃;團體未操縱地0.2871公頃。
三、征地賠償、安頓尺度
征收稻田地盤賠償和安頓補貼費別離按上等稻田年產值810.00元的9倍及11倍計較;征收旱地的地盤賠償費和安頓補貼費別離按上等旱地年產值655.85元的9倍和11倍計較;征收草地的地盤賠償、安頓補貼費別離按上等旱地年產值的3倍計較;征收場地的地盤賠償費、安頓補貼費別離按上等旱地年產值655.85元的7倍和5倍計較;征網絡體建設用地的地盤賠償費、安頓補貼費別離按上等旱地年產值655.85元的3倍計較;征網絡體未操縱地的地盤賠償費按上等旱地年產值655.85元的3倍計較。
本公告限期為30天(即元月十一日至二月十日),在公告限期內對上述公告事項有貳言的,請到縣領土資源局查詢、核實。
特此公告
荔波縣領土資源局
二00七年元月十一日
荔領土資擬征地告[2007]1號
我縣作為中國南邊喀斯特世界天然遺產申報地之一,按照申報事情要求需在我縣玉屏鎮境內新建世界天然遺產展示園區。為使建設工程準期舉行,經縣人民當局研究決定,擬將玉屏鎮時來村團體地盤征為國有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擬征地塊位置及四至
擬征收地塊位于玉屏鎮時來村時來大寨背后,四至為:東抵時來村團體地盤;南抵時來大寨;西抵樟江河岸;北抵時來村團體地盤。
二、征收地塊權屬、地類及面積
擬征收地塊全部權屬玉屏鎮時來村,總面積為20.6024公頃,個中:耕地15.2946公頃;場地2.4825公頃;牧草地0.6206公頃;團體建設用地0.9176公頃;團體未操縱地0.2871公頃。
三、征地賠償、安頓尺度
征收稻田地盤賠償和安頓補貼費別離按上等稻田年產值810.00元的9倍及11倍計較;征收旱地的地盤賠償費和安頓補貼費別離按上等旱地年產值655.85元的9倍和11倍計較;征收草地的地盤賠償、安頓補貼費別離按上等旱地年產值的3倍計較;征收場地的地盤賠償費、安頓補貼費別離按上等旱地年產值655.85元的7倍和5倍計較;征網絡體建設用地的地盤賠償費、安頓補貼費別離按上等旱地年產值655.85元的3倍計較;征網絡體未操縱地的地盤賠償費按上等旱地年產值655.85元的3倍計較。
本公告限期為30天(即元月十一日至二月十日),在公告限期內對上述公告事項有貳言的,請到縣領土資源局查詢、核實。
特此公告
荔波縣領土資源局
二00七年元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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